遵义市公安局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遵义市公安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确保安全,特制定规定。
第二条公安网络设备、公安网计算机及业务系统使用管理遵循统一管理、明确职责、严格控制、统一规范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
第三条严格执行《贵州省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贵州省公安民警网上行为管理规定(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网违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贵州省公安机关非警务人员使用公信息网暂行规定》、《遵义市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暂行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市、县公安信息通信部门是本地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的安全管理、巡查监控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定期组织检查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的安全管理、安全运行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三)参加保密部门等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提出改进意见,并作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第五条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单位是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单位主要领导、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员负有指导、监督、管理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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