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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9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工具书的“商品”部分为什么会出现说不通的地方?


李荣田

笔者读过好几种版本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工具书。在读这些书的时候笔者发现,这些书的“商品”部分有的地方是说不通的。那末,这部分文字为什么会这样呢?笔者通过研读《资本论》发现,这些书对商品的两个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两重属性的讲解和马克思关于这四个概念的论述之间在意思上存在着原则性的区别。这也就是说,这些教科书和工具书的编者没弄清什么是商品的两个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两重属性。这就难怪这些教科书和工具书出现一些说不通的地方了,讲解自己没有弄清其中的基础概念的内涵的内容,自然不可能把话说得顺理成章。
谈到这里有的同志可能会问:难道我们讲了几十年的政治经济学,所用的教科书和工具书竟是没弄清什么是商品的两个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两重属性的同志编写的?国家为什么不找弄懂了这四个概念的人去编写呢?对此,笔者的回答是: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列宁说,在价值理论上,“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2版,第151页。)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到1914年,除了列宁以外,在马克思主义者中还找不到一个弄清了什么是商品的两个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两重属性的人。列宁说这话以后到现在,时间又过了将近一个世纪。那末,到现在为止,弄清了什么是商品的两个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两重属性人是不是很多了呢?笔者以为,起码在中国不是这样。在中国,除了自己,笔者尚未发现谁是这样的人。
那末,笔者对商品的两个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两重属性是怎样理解的呢?请看“人大经济论坛”网页所刊载的《经济学界的两场糊涂官司》一文。
下面,列举出我国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工具书中六处说不通的地方:
一、于光远、苏星同志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上册)在论述价值的存在时说,不同种类的劳动,“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们无法在量上进行比较”。这种说法和恩格斯的一句话相抵触。恩格斯说:“中世纪的农民相当准确地知道,要制造他换来的物品,需要用多少劳动时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16页。)人们能够知道制造换来的物品需要多少劳动时间,当然也就能够知道制造换出去的物品需要多少劳动时间。难道知道了多少的东西还不能在量上进行比较吗?这种说法也不符合生活常识。生活常识告诉人们,任何东西,只要有统一的计量单位,就可以在量上进行比较。不同种类的劳动有统一的计量单位,那就是时间单位。
二、这本书给使用价值所下的定义是“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给价值所下的定义是“一般人类劳动凝结在商品里”。这两个定义和马克思关于商品内在矛盾的理论相抵触。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对立面”(《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 年版,第71页。)。这本书志给使用价值和价值所下的定义显然构不成对立面。“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的对立面是“废品”,难道我们可以说“一般人类劳动凝结在商品里”是“废品”吗?
三、徐禾等同志编写的《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写道:“抽象劳动或者劳动的抽象,它和任何一个抽象概念的道理是一样的。打铁,缝衣,锄地,这些都是说的具体劳动;但如果不具体说干什么,而只一般的说‘劳动’或者‘干活’,这就说的是抽象劳动了……”这段话也和马克思关于商品内在矛盾的理论相抵触。马克思认为,具体劳动是抽象劳动的“对立面”(《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 年版,第73页。),而这段话却告诉人们,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关系是种属关系。
四、马克思给价值所下的定义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1页。),卫兴华、顾学荣同志主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给价值所下的定义是“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后者比前者多了“在商品中的”五个字。多出这五个字,不一定影响人们对价值概念的理解,可是却无意中扩大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个概念的外延。马克思的定义告诉人们,生产商品的劳动之外没有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存在,而卫兴华、顾学荣等同志的定义告诉人们,生产商品的劳动之外也有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存在。
五、这本书在论述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时,先说“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后又说“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也存在着矛盾”。这是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一方寓于一方的关系是属种关系,而逻辑学告诉人们,构成属种关系的东西不可能还构成矛盾关系。
六、《辞海》(经济分册)在解释“劳动价值论”时写道:“论证商品价值由抽象劳动创造的科学理论。由英国配第和法国布阿吉尔贝尔创始,英国亚当·斯密和李嘉图加以发展,马克思批判地吸收前人的观点,科学地全面地予以完成。”这段话也是自相矛盾的。第一句话说明,配第、布阿吉尔贝尔、亚当·斯密、李嘉图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观点上是一样的,他们的劳动价值论都属于论证商品价值由抽象劳动创造的科学理论。这也就是说,劳动价值论在创始时是一步到位的。可是,从后面一句话看,劳动价值论在创始时又不是一步到位的,它在创始之后还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和一个完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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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 02:24:00

1、兄弟觉着,老兄提了有待于思考的问题。

2、具体劳动之间,是可以比较的吗?应当是可以,例如说,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但是,一群人在一起(男女老少等等等),我们却可以说:这里有10000个人。当我们说“这里有10000个人”的时候,我们其实是把他们看成同样的了。我们还说这样的话:对面来了敌人的2个团。其实,一个团里面有各种不同的人,2个团之间也肯定有不同的。但是我们没有计较这些,而直接就说:2个团。

同时也可以说:具体劳动之间难以比较。这也有道理。

3、使用价值是劳动过程的对立面。兄弟认为,使用价值是与劳动过程对等的。劳动的价值是产物,产物的价值是劳动,产物与劳动是对同一的劳动的过程(人的自身活动过程)的2次表述。这也就是古人说的自然价格。自然价格表明人类付出具体劳动,换取了具体质量数量的产物。

4、抽象劳动是具体劳动的对立面。自然价格,在交换活动当中,转化为一般等价物。一般等价物,使具体劳动转化为抽象劳动。一般等价物是抽象劳动与抽象使用价值的对等。自然价格转化为劳动价值。这可能是马克思突出“交换”|“商品”的原因吧。因为如果没有交换,如果不成为商品,则自然价格不转化为劳动价值,具体劳动不转化为抽象劳动。一般等价物,采取具体的形式,就出现了货币。货币是一般等价物或劳动价值的具体体现。

5、抽象劳动,劳动价值,经过供求关系,形成了交换价格。

或许以上3、4、5,能够解释有关的过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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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7 14:51:00
请各位网友多探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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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7 15:50:00
如果从质和量的对立上理解使用价值和价值,马克思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对立面”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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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9 21:09:00
关于对立的提法,窃以为,使用价值或具体劳动是从获得实物的角度来定义的,价值和抽象劳动只在交换的过程中才可以定义,是从换出实物的角度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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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3 18:11:00

我不是学经济学的,在经济学上没有发言权,但是,从逻辑学上说,我认为楼主的观点真的无可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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