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求决定价格。需求量大,才导致价格高、价格上升。当价格高不上去的时候,说明需求量的开始枯竭。主流经济学搞颠倒了吧?
“本文讨论指出信息对称是需求定律成立的必要约束条件。并且,在真实的世界中,竞争并不必然导致信息对称。进而论证指出,以诚实信用为品格的制度完善的社会乃是效率最高的社会。”
这种论证,即使不成功,也是很有意义的吧,这包括,上述观点假若有道理,则否定了中国著名经济学家们关于所谓的产权改革的观点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0 2:29:40编辑过]
这里的“效率”,是何种标准的效率?
如果承认最后一句是实话,就要承认它是废话。作者也说“需求定律”表述中有“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的内容,那么,只要有人置疑需求定律,我就说“你说的不满足‘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信息不对称’已经改变了这一假设)”,“需求定律”永远不会错,这样需求定律还有什么意思吗?只要有人置疑社会效率不高,我就说“制度未完善、未以诚实信用为品格”,上面的那“最后一句”也永远不会错……
此外,古往今来,有谁说过“竞争必然导致信息对称”吗?
(别的、多的、深的先不谈了)“价格高不上去的时候”,供给量会维持原来的水平,还会减少呢?
还要强调那一点,不是价格接受者,请不要用以价格作自变量的需求函数或供给函数分析。
(别的、多的、深的先不谈了)“价格高不上去的时候”,供给量会维持原来的水平,还会减少呢?
还要强调那一点,不是价格接受者,请不要用以价格作自变量的需求函数或供给函数分析。
老兄好。我们可以假定供给不变,例如,当一定供给摆在那里,需求量可能蜂拥而来,也可能一哄而散。而无论是蜂拥而来,还是一哄而三,都在与一定供给的对峙情况下,分别形成态势。
不存在价格接受者,大家都是讨价还价者。或者说,如果存在一个价格接受者,那么,这种接受,也意味着批准。其实“价格接受者”这句话里面的价格一词,应当是“喊价”的意思。“喊价”、“标价”,不是“成交价格”,如同“相亲的对象”,不等于“老婆”一词。
另外提醒老兄一句,主流经济学只在竞争市场中才用“价格接受者”的概念。——还是那句话,但凡分析,请先认准市场结构。
供求两方如果有一方不是价格接受者,而是制定者,这一方就扯不上以价格作自变量的供求函数了。
非竞争市场中,如果你还想说“供求决定价格”,我不能断然反对,只能稍作补充:供求方中的价格制定者决定价格(这有点同义反复)。
这里的“效率”,是何种标准的效率?
如果承认最后一句是实话,就要承认它是废话。作者也说“需求定律”表述中有“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的内容,那么,只要有人置疑需求定律,我就说“你说的不满足‘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信息不对称’已经改变了这一假设)”,“需求定律”永远不会错,这样需求定律还有什么意思吗?只要有人置疑社会效率不高,我就说“制度未完善、未以诚实信用为品格”,上面的那“最后一句”也永远不会错……
此外,古往今来,有谁说过“竞争必然导致信息对称”吗?
兄弟觉着,当我们说到信息,其实是在说选择,是在说(主体的)市场行为。既然说到了“人”,因而,这是个很大的话题。兄弟对此见识不多,就不多说了。
另外提醒老兄一句,主流经济学只在竞争市场中才用“价格接受者”的概念。——还是那句话,但凡分析,请先认准市场结构。
供求两方如果有一方不是价格接受者,而是制定者,这一方就扯不上以价格作自变量的供求函数了。
非竞争市场中,如果你还想说“供求决定价格”,我不能断然反对,只能稍作补充:供求方中的价格制定者决定价格(这有点同义反复)。
老兄好,请教一下,老兄说的“市场结构”是什么意思呢?麻烦老兄指教几句。
你不承认“价格接受者”,完全可以。这也就说明你不承认主流经济学中关于竞争市场的分析。
竞争市场的“不现实性”有目共睹(哪个“西方经济学者”都不会否认这一点),老兄不想琢磨一下:既然它如此不现实,为什么许多人在琢磨它?
不过,这里有一点题外话需要注意:批评一种理论不等于可以弄不懂该种理论的内在逻辑。这里的“接受”可不是“批准”(老兄也许又在臆想了),更不是“喊价”、“标价”。它是指个体的行为不会对整个经济系统产生实质影响——老兄如果觉得这句话太模糊不够精确,就只能采用你讨厌的数学语言了:无原子测度。
简单地说,就是你在课本里看到的竞争市场、垄断市场、寡头市场、垄断竞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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