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实用精华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场地及其设施,在
双方自愿
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
办公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总计为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租金及保证金
3.1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大写:)
。3.2为确保出租场地及其设施完好以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个月房租共
元作为保证金。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保证金冲抵租金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清点室内设施,并付清本租约项下其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3乙方交纳房屋租金应每
个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应在每(月、季、半年)
日之前。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租,应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该滞纳金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伍收取。
四、费用承担:
4.1租赁期间房屋有关物业费由
乙方承担。4.2电话费、宽带费、收视费、车位费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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