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施工协议书
项目名称:
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环保施工管理,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保证安全环保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的要求,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下列条件: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
3年安全施工记录。
(2)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技术素质应符合工程要求。
(3)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
30人的应设有专职安全员,
30人以下的应设有兼职安全员。
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环保施工有监督和指导责任,严禁“以包代管”。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环保施工技术交底,并建立记录.
3.甲方开工前应组织乙方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管理标准中的有关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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