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
加强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存在导致患者跌倒、坠床的高危因素,其中包括:
意识不清、躁动不安、精神异常、肢体活动受限、视觉障碍的患者;
体质虚弱、需搀扶行走或坐轮椅患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无专人看护患者;年老和婴幼儿无约束或无效约束患者;
服用特殊药物、近期有跌倒史(1周内)、
以晕厥、黑蒙为主要症状者、
经常发生体位性低血压者。
病室地面潮湿或有积水未设防滑标志等;
患者穿的鞋底易滑跌等;
对具有跌倒、坠床危险因素的患者,护士应对病人或家属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对有跌倒、坠床的危险因素的患者,需实施逐级上报和监控.
加强病情观察,及预防跌倒、坠床措施的落实,并加以记录。
各护理单元对已发生“患者坠床、跌倒”事件的,立即通知值班医生、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并向护理部汇报备案.
二、处理流程
防范患者坠床、跌倒的预案及处理流程
一、预案按护理部标准,新病人入院时,对存在发生跌倒、坠床危险因素的高危患者,根据《住院病人意外事件危险因素评估表》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护士在护理意识不清、躁动不安、癫痫发作、老年痴呆、精神异常的患者,及无陪伴的3岁以下婴幼儿时必须用床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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