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对生产性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
的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从源头上有效消除和控制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真正贯彻“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
康。(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三)引用法规、标准和文件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预评价导则》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四)定义建设项目“三同时”: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
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
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五)管理职责
行政人事处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负
全面责任,设备保全处、生产技术处、财务审计处、行政人
事处及业主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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