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目的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
和处理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
提供客观依据,
为规范留样管理,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应于有留样必要的原料、
包材、耗材及
胶体金成品的留样管理
;2.2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留样频次、数量,期限及记录的管理办法和要求。
3、职责质量部质检员负责抽取
、存放样品,质量部主管负责对
留样及留样记录的监督、检查。所有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动用,只有在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及其他形式检查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时方可使用。取出时需
在《留样登记表》上记录,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取出.
4、程序4。1来料留样4。1.1
对于新到货的包材、耗材
,经主管及仓储人员认为有留样必要的,质量
部应进行登记并留样。
4.1。2对于重要的原辅料,适当时进行留样(如新材料或者新供方).
4.2 产品留样
4。2。1
对于新生产的胶体金成品需逐批留样。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
产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前,
也必须留样。
4。3取样方法、数量
4。3.1质检员在成品检验取样时,同时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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