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合同法第九章共计55条。【买卖合同的定义】第一百三十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第一百三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最高法院2012年3月31日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以及2003年3月《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买卖合同成立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