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
xx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xx政〔xx〕x号)和《
xx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x政发〔xx〕x号),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构建全县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分级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县长对全县粮食安全负总责。县政府承担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各乡镇政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保障粮食安全乡镇长责任体系。
我县是全国产粮大县,在国家粮食安全中处于重要地位,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要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好粮食直补等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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