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扬 发表于 2012-2-14 14:26 
你明白?那么,个别劳动生产率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和整体的社会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用你的辩证法 ...
呵呵!
这不仅是哲学问题,而且关系到如何看待事物本身的问题。
量的关系总是指的我们观察的对象的本身的发展的程度,以及这个对象与其他对象之间的关系的那种可以度量的表现。但是前提在于理解这个对象本身。只要理解了对象,就自然而已的可以对于对象本身或者对象与其他对象之间的量的关系有准确的描述。
你这人,在对象是什么的时候还没有搞清楚的时候,就匆忙的说什么事物的量的关系。你这不是把老鼠当成象是什么?
呵呵!
你的提问越多,表明你越糊涂。
个别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以及整体社会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我已经说过了,弄了半天,你在回答别人的贴子的时候,只看自己,不看别人。呵呵!
1+1和2之间的量的关系的问题,如果不是形而上学的这种绝对抽象的量的1+1=2的数量关系,那么,在现实中,1+1=2或者1+1>2或者1+1<2的情况,在个别的劳动生产率中都有可能发生。
但是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就是这些正负和中间数之间的平均,你加了个“必要”来限定这个社会劳动生产率,这又表明了这个必要只不过是指那些参与社会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劳动的生产率的总平均数,因此,这里就排除了那些自已生产自己消费,不参与社会商品交换的那些个体劳动者。而且,你在说平均数之前,你要知道,先要理解整体,先后才能求得这个平均数。
个别的产品不一定是商品!但是商品的总和却一定是这些参与交换的产品的总和。所以,离开了整体你谈论个别生产率,然后你再离开个别生产率谈整体生产率,你这不是幻想吗?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