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盛超 野兽都有自己的领地,它们在自己的领地内巡视,狩猎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当我们看到血腥的狩猎场面时,虽然会觉得有些野蛮,但动物的世界本就如此。我们可以庆幸并不生活在其中,我们有自己的社会。
我们庆幸生活在人类的社会,是因为这里更加文明,而区别于野蛮和文明的标志之一,就是法律。法律设定了标准,并根据这个标准对我们的社会行为提供保护或者惩罚。但是最近在河南郑州发生的事,让这个标准显得有些模糊。
河南省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向网吧业主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的办法”。在这个办法中的第五条明确地写着“每家直营门店需缴纳诚信守法即产业发展基金30万元,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征收,汇入市财政专户,该基金由郑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事负责监管,用于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和‘扫黄打非’工作”。
这个缴纳30万元的规定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因为它既没有规定网吧业主在缴纳后得到什么样的服务或者支持,也不是类似保证金一类可以返还的押金。业主缴纳之后便再无权过问,如果不缴纳则无法开业。
面对争议,这个工作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收费的依据并非法律条款,而是“落实市委市ZF交办的工作”。也就是说,这30万元的发展基金,不是法律的要求,这是权力的狩猎。
扫黄打非工作组拥有对****和非法信息的审查和监管的权力,当今社会的信息传播主要是通过网络,网吧是人们接触网络的重要场所。所以,当有人想要开设网吧时,就进入扫黄打非工作组的权力领地,成为了猎物,要付出30万元的代价。
当然,把郑州扫黄打非工作组的行为形容成一种野兽的行为也许并不恰当,因为野兽是要杀死猎物,而工作组毕竟在收到30万元后允许业主开业。把这种利用审批权力换钱的行为称为无本买卖也许更贴切一些。
问题不在于这种行为是野兽还是无本买卖,而是这种行为没有法律依据。那么不合法的规定怎会出自ZF部门呢?工作组解释,这30万元可以提高黑网吧违法成本。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成本倒是提高了,但不会是黑网吧的成本,而是合法经营者的。
道理很简单,既然是黑网吧,无需审批手续,自然就不需要缴纳30万的发展基金,对于那些合法经营的业主来说,30万元反倒是逃不掉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制定规定的人不会想不到,那么这30万元又是为何而来呢?从媒体的相关报道中,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一些收纳这30万元的端倪。因富士康科技园入驻,导致郑州港区网吧市场需求大增,目前共有7个公司的20多家网吧入驻港区。
资料显示,富士康科技园2011年底入住员工总数超过10万人。如此庞大的一个人群所蕴藏的上网潜力,目前的20多家网吧显然是不够的。有需求就会有市场,这里的网吧还会增加。而每增加一个网吧,郑州市财政专户里就增加30万元。
这个无本的买卖盘算得很好,但是有两个问题:这种行为不合法,ZF部门不是公司,职责是为社会提供服务。所以,这个买卖能不能做下去,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