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驱动是农户给猪打“药”的根本原因。很多养殖户不舍得花钱买好的猪种,只饲养当地的土猪,靠出栏前“吃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让其“健美”——这样的猪屠宰后脂肪层极薄,瘦肉丰满,肉色鲜红,能达到屠宰场标准,卖上好价钱。吉林省商务部门一位干部告诉本报记者,他去农村调研时看见,农民屋后养两只猪、种一畦菜,自家吃,猪栏里的几十头猪“是用来卖的,自己不吃”。
在新闻中,我们常常看到问题食品自己不吃,而给卖给外人的报道。这说明,问题食品的问题出在人们的内外有别。如果不是内外有别,如果是一样的对待,那么就不会有问题食品的出现。
问题是人们为啥要内外有别呢?
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于卖。问题食品的出现都涉及了卖。而自己家人自己生产的食品则不涉及卖,所以也就没有这个问题。所以只有取消卖,才会有安全的食品。
那么如何不再有卖呢?
保姆在你家干活,你是要付款给她的,因为保姆是在卖;而要是你老婆在家干活,你则不需要付款给她,因为老婆不是在卖。所以只有大家都成为一家人,才不会再存在卖,也才不会再有问题食品!
那么如何才会大家成为一家人呢?
人是因为爱才成为一家人的,大家也会因为爱而成为一家人。一旦大家成为一家人了,那么也就没有内外的区别了,也就没有卖了,于是也就没有问题食品了。都是自己人,生产的东西也都是自己人吃,怎么还会有问题食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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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位熟悉中国农村的北大法学学者看来,某种程度上,这与城市化带来的人的“陌生化”有关。在物资匮乏,物流不畅的年代,猪的宰杀、售卖最多辐射一村一镇,真要出了问题,很快会受到惩罚。在不正当的利益与严重的社交后果面前,农民自然不会,也不敢昧着良心挣钱。
然而,迅速扩大的产业链和相关产业政策让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距离被拉远了。目前我国实行“定点屠宰”政策,只有部分获得市场准入的屠宰场可以宰猪。一位养猪人士告诉记者,屠宰企业由此控制了市场话语权。他们通过加工、分装、热链等程序获取利润并迅速扩张,这类企业跨市、跨省甚至跨国销售,在扩张市场的过程中“跑马圈地”,仅通过猪贩子搜罗猪源。在这个过程中,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没有跟上,养殖者和消费者也几乎不可能见面。
上述法学人士表示,当责任无法追溯、生产者也难以与消费者对接的“陌生化”情境中,实实在在的利益驱动力显然大于虚无缥缈的“良心”,“农民会想,家家都这么挣的钱,我干吗闲操心?”
我的评论:
人们因为熟悉而不敢生产问题食品,与人们是不是有生产问题食品的欲望和行为不是一回事,在熟人氛围内,人是不敢生产问题食品,但人还是有生产问题食品的欲望和行为的(只是更加隐蔽)。所以,一旦进入陌生的氛围,问题食品就会严重起来。而我说的让卖不再存在的方法则会彻底的解决问题食品的问题。所以我说的是治本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