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模型中,Y是因变量,自变量为X1(连续变量),调节变量X2、X3、X4均为分类变量(0-1变量),欲验证X2、X3、X4的调节效应,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①在进行调节效应检验时,分组做回归分析,调节变量为0-1变量,则按调节变量的值分为两组,分别做Y对X1的回归,若回归系数的差异显著,则调节效应显著。
②直接将调节变量与自变量的乘积项:X1*X2、X1*X3、X1*X4放入回归方程,看其回归系数是否显著,若显著,则调节效应显著。
从我收集到的资料来看,在调节变量为分类变量时,应分组做回归分析,即方法①。但有文献在调节变量为分类变量且只有两类(0-1变量)时,采用了方法②。
不知上面两种处理方法,哪一种正确呢,望各位大虾告之啊,S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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