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探讨过的内容,重新整理一下发出来。有兴趣的同学请看完全文,并遵守以下规则反驳:
1,有
针对性地逐条反驳,
尤其是加注蓝色的观点。不要自说自话胡扯。2,不要使用那些情绪化语言,什么你根本不懂辩证法之类的。那是输家语言。
首先,
我必须承认,世界上确实存在辩证过程,在严格的语义分析下,这种辩证过程是否扯淡,这不是本文要探讨的。历史的演化,思想史的演化,甚至有些商业过程都与辩证过程吻合。
但是辩证法并非仅仅声称世界存在辩证过程,而是吹嘘说三大规律是事物的普遍规律。这样,我用
证伪的方式,
只要找出一例不符合三大规律的例子,辩证法家是扯淡。
辩证法家声称,电子和质子的关系是辩证关系,是一对对立统一的矛盾,共同构成原子,符合辩证法。
那么我要问:
1,电子和质子从来没有消灭过对方,稳定的原子会存在到宇宙消亡。那么仅仅因为它们相互作用,就说它们是矛盾吗?
如果矛盾特指具有否定对方倾向的意思(像在经济社会中的矛盾那样),那么电子质子就不是矛盾;如果矛盾仅仅指两者发生相互关系,那么何必生造出矛盾一词?就直接用相互关系一词就完了。如果任何相互发生关系的事物都称为矛盾,那么鱼和水有矛盾,云彩和下雨是矛盾,木头和桌子也是矛盾,手和脚也是矛盾。那何必要造出矛盾一词?
所以,矛盾只能是具有否定排斥和消灭对方的双方。但在此情况下,电子和质子就不是矛盾,而仅仅是相互作用。
2,按对立统一规律,任何事物都是有矛盾双方对立统一形成一个统一体的。好吧,电子质子确实是
双方,可是
难道中子是看热闹的吗?另外,就算原子符合矛盾
双方,
那么太阳系是几方矛盾?太阳和行星之间,行星互相之间哪个没有相互作用?
如果辩证法家仅仅找出任何两个相互关系,他们就胡吹这是辩证关系,而一旦出现三个以上的相互关系,他们就假装没看见。
比如看见作用力反作用力,他们说是矛盾关系,因为恰好是两个。可是宇宙间力的种类有四个时,他们假装看不见。
家庭中有夫妻,他们说是矛盾,假装没看到家里还有个孩子。
3,
否定之否定规律。多数电子和质子组成的原子到宇宙消亡时也不会演变,那么这个辩证过程在哪里显现呢?辩证法家在一些情况下,说某两个事物是矛盾的, 只要矛盾就一定按辩证规律去演化,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又绝口不提演化。这算什么?
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必然要导致什么演化吗?怎么辩证演化的?
当辩证法对自然过程解释时,不过是把二元关系吹嘘成矛盾统一体。因为自然界确实倾向于具有二元关系,
但是如果仅仅二元关系就是辩证法,那么辩证法(在自然领域)又比道家高明多少呢?一点都不高明。在此二元关系下, 手和脚,头和脚,左眼和右眼,电子质子,水和鱼,云和雨等等都被扯成矛盾。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辩证法家遇到的真正矛盾:
要么辩证过程仅仅是某些事物的特定过程,而不是普遍规律。要么修改矛盾一词,把所有二元关系都称为矛盾。但是如果所有二元关系都称为矛盾,那么这些二元关系很多不存在辩证的否定之否定演变。
其实废话半天,我说的比起波普尔差100多倍,不过有大师说,我没有自己观点,所以我把这个帖子摆出来。
请回复反驳者按蓝色标注逐条回复,不要所问非所答。不要讲与辩证法无关的原子物理知识。我最讨厌就是回答一部分,比如扯出个对立统一,然后不说怎么演化和否定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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