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员工请假与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请假与考勤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
***单位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符合所需条件,有正当的理由、齐全的资料,可书面申请办理各种请假手续,经批准后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工伤假、病假、事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婚假、丧假等假期。休假期满应按时销假上班.
第三条***单位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
***单位
员工考勤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各单位、部室对本单位、部门员工的考勤负责,并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员工考勤工作。
第二章 假期种类
第四条 带薪年休假
(一)带薪年休假按《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江铜集团司劳人字〔2008〕348号)规定执行。
(二)凡在岗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
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各单位、部室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本单位、部室当年员工休假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第五条探亲假员工工作满一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