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住宅)
出租方(甲方):地 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地 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业
甲方将坐落于深圳市
xxxx
xxxxxxxxxxxxxxx
之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物业为
x室x厅x卫,房产证建筑面积共计
xxx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 租赁期
乙方租用该物业的期限自
xxxx
年xx月xx日至xxxx
年xx月xx日止。甲方应于
xxxx
年xx月xx日前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三条 租金
该物业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xxxx
元(大写人民币:
xxxxxx
)。乙方应于
每月1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乘以日租金的
3倍计算。乙方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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