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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205009 发表于 2012-4-7 21:16 本質應是財產權
yiningzoe 发表于 2012-4-7 21:03 这个应该发到马克思那个板块的.在"真实世界的经济学"板块讨论着问题,有点深奥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2-4-7 22:08 没有婚姻,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形态。 这是再简单不过的现象。
yiningzoe 发表于 2012-4-7 22:31 在真实世界里,太深奥了
qi509 发表于 2012-4-8 00:05 波尔布特实践过。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2-4-8 09:50 他实践的就完全正确吗? 家庭社会,人类摸索几千年,而且现在仍然摸索。
qi509 发表于 2012-4-8 12:21 我说过他的实践正确与否吗?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2-4-8 21:40 不完全正确——就不会成功。 这是我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