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吉炭
(000928)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李海涛)独立董事
20XX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李海涛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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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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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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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正式或临时会议
4次,本人亲自参加会议
4次。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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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公司共召开
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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