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教师承诺书
XX为严格执行《博兴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实施意见》
(博教【xxx】3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在全社会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我承诺:
1.不组织学生在家中或其它场所进行补课、辅导并收取费用
;2.不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动员、暗示、强制等手段为他人或各种培训机构推荐学生,并从中谋利
;3.不在各种培训机构中兼职、兼课、作业辅导、参与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取报酬
;4.不利用职务之便在办公室或其他场所,对课堂上未完成的教学内容进行有偿补课的
;5.不到外县
(区)有偿进行辅导
;6.不做其他应认定为有偿家教行为。如有违犯,将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实施意见》博教〔
xx〕37号进行处理。
承诺人(签字):20xx
年10月22日锦秋湾头中心小学
为提高自身教学业务水平,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树立“依法执教、敬业奉献、为人师表、服务育人”的行业新风,争做
人民满意的教师。本人作如下承诺。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关心每一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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