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4386 21
2012-04-19
一位律师跟我讲,在法律角度看,没有所有权,只有支配权。这与我的产权是分配的结果很相符。

在分配理论看来,产权或者所有权是多重的,比如某人的书包,首先其产权式某人的,但是这种理解是狭隘的,因为这个书包也是其家庭的。在看家庭这个群体,家庭随时可以收走某人的这个产权,讲书包分配给他的弟弟。自然这个家庭又是村里的,如果外村说这个书包是他们村的,拿过去了,那么这个村里会立即说这个书包的产权是我们的……,最终如果日本人拿走这个书包,那么美国的外交部会立即申明这个书包的产权式美国的……。

周其仁可能没有看到这一点,所以在科斯的池塘里上不了岸。一句“如果怎样则交易费用为0”将问题的大部队丢到垃圾桶里去了。“如果”的背后是说产权是假的,只有支配权;“如果”的背后是说产权具有多重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2-4-19 23:14:25
搞产权的基本上都是数理不好的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4-20 00:02:26
呵呵,你所举的“书包”这个例子本身产权就不明晰。

换个例子,如果是你的“那个物件”,谁抢得去?谁又敢声称拥有产权?

楼上说的对,你用一个条件根本不符合的孤证来推翻一个普遍性的道理,缺乏数学分析的严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4-20 00:06:29
周其仁可能没有看到这一点,所以在科斯的池塘里上不了岸

这句话太大气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4-20 07:00:37
没有所有权,哪来的支配权,奇谈怪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4-20 10:41:34
primmxz 发表于 2012-4-20 00:06
周其仁可能没有看到这一点,所以在科斯的池塘里上不了岸

这句话太大气了
说得好,有立体感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