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1792 3
2007-02-14

我有一个问题老是想不明白,希望各位指点:

既然说交易对双方都有利,那么我不就可以靠“发坏”赚钱了吗?比方说,你对噪音特别敏感,我了解你的这一“弱点”,于是我故意制造噪音,你打我也打不过,搬家又搬不起,只好“花钱买我歇会儿”——这是不是一件交易解决不了的事?这在经济学上是怎么解释的呢?与产权维护有关?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7-2-14 23:42:00

这个就是抬杠了。没意思了。

设置分贝数,大于的,你可以找麻烦,小于的,就少来。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2-14 23:53:00
注意,交易前面加“自由”或者“自愿”两字。嗓音,我不喜欢呀,是强加给我的嘛,不是自由交易的范围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2-15 15:32:00
以下是引用文武贝在2007-2-14 21:53:00的发言:…既然说交易对双方都有利,那么我不就可以靠“发坏”赚钱了吗?比方说,你对噪音特别敏感,我了解你的这一“弱点”,于是我故意制造噪音,你打我也打不过,搬家又搬不起,只好“花钱买我歇会儿”——这是不是一件交易解决不了的事?这在经济学上是怎么解释的呢?与产权维护有关?

如果世界上只有你们两个人,另一个人无论如何都打不过你,搬家又搬不起,你直接抢夺他的东西就可以了(“发坏发到底”),不必绕制造噪音这个圈子。从经济学说,似乎这样你更划算。

如果世界上不只有你们两个人,还有许多其他人,乃至出现了“法治”,你在制造噪音前就要小心看看法律条文或历史判例,否则别人可以起诉你的,你“发坏”的行为可能费力不讨好。

于是,问题可能变化了:法律是如何形成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