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经济学之(四十)海盗与民主
在《海盗与民主》一文中,兰小欢博士提及一个很著名的小智力题目——“海盗分金”, 据说经济学的博弈论常引用的。
说是:有4个海盗,抢劫来100块金币,要怎么分呢?最后决定民主投票。由最年长的海盗先提议,如果获得半数以上同意,那就按他说的办。否则就把他丢到海里喂鲨鱼,然后由次年长的提议,规则同上,其他类推。兰博士认为,最年长海盗的方案应该是(97,0,2,1)——他自己97,次年长的无,……并且这方案一定通过。
很显然,照兰博士的分析,谁最先提议谁获利最大。由最年长的海盗先提议,最年长的当然乐意,但其他人乐意么?所以,整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最先提议权怎么决定:如果最先提议权不是民主产生的,那么接下来再怎么民主投票都是假民主!我百度了下“海盗分金”,说是“按抽签的顺序依次提方案”,这就比兰博士的按年龄顺序依次提方案民主多了。
事实上,即使按抽签的顺序依次提方案,博弈论的这个“海盗分金”模型也是够无聊的。你当然可能运气好,获利最大,但也可能运气差,一无所获。我认为,海盗们才懒得像经济学家们那样,做鸟的智力游戏,平均分配方案就比上述方案更可行。而且,抢劫后才来决定分配方案,也是很扯淡的事情。事实上,如果抽签完全随机的话,N多次抢劫后,总的效果也是趋近于平均分配的。
那么在现实中到底是什么情况呢?兰博士说,“真实的海盗是怎么分赃的呢?答案还是出人意料:他们真的是用民主投票。”“最重要的是怎么分赃,这都是在宪章中明确写好的。做饭的分多少,医生分多少,船长分多少等等。分赃最忌讳什么?就是私藏劫掠物品!必须把每个人劫掠的东西都全数交上来,聚集在一起平分。”看,还不是“平分”?事实上,所谓民主投票应该是指“海盗宪章”的确立,也就是说,先民主投票把规矩定下来,抢劫后都照章办事就可以了。所以,“海盗分金”模型,不过是经济学家们吃饱了没事干,用来展示自己的所谓智力的无聊玩意。
即使按抽签的顺序依次提方案,“海盗分金”模型也称不上民主。方案不通过,不按他说的办就是了,为什么要把他喂鲨鱼呢?民主是要包容不同意见,而不仅仅是投票。
兰博士说,“据史料记载,‘弹劾船长’的事时有发生,理由千奇百怪”。但我敢说,海盗们决没有把弹劾掉的船长喂鲨鱼。假如“海盗宪章”里明确写上,要把弹劾掉的船长喂鲨鱼,海盗世界就会大不同。首先,大家可能都不愿意做船长,而一旦坐上船长的宝座,他一定想尽办法巩固自己的权力,发展自己的势力,强大到一定程度,就会废除‘弹劾船长’的条例。毕竟,没有了生命,其他都不过是神马烟云。也就是说,死亡威胁其实是民主的最大敌人,这很容易陷入革命-革革命的怪圈。
一个海盗世界,或许有它自身的小民主,但就整个社会而言并不民主:当海盗们找到经济学家们的头上时,经济学家们就会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