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_free 发表于 2012-7-9 22:39 
那只是斗气,不能算数了,也是我修养不足啦。
不过自认为逻辑上还是说得过去的。
哲学是科学的科学。
我们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表达能力也是有限,通常,我们把认识到的真理分为三类:
1、可以直接观测到的真理,可以实证的规律
2、不能直接观测到的真理,逻辑,以及现在还在求证的规律反
3、常识,无论证明与否,与世界永恒,并且不断自我进化,自我发展
数理测量是三类综合种偏第一种,“价值”的理解,是偏第三种的,它无处不在,它一直在进化,正如同许多人都在努力打破常识,超越常识,成功的对于人类来说是伟人,失败的则对自己产生反作用力,但人类的进化和发展也可以理解为人们对常识永恒的追随和探寻。
我们在论证一个问题时,必须先提出一个公理,也就是常识。证伪一条规律时,也需要提出相应的公理,然后再根据逻辑推理,最后推导出定律。
任何知识,其构成都是由先验的基础,经验的实证,超验的指向构成。如时间,空间,信息,它们在我们还是婴儿时我们就明白它们的,而市场经济是经验的实证,“价值”是我们追求知识的目标。
当我们去证伪一些定律的存在时,先验的基础是最好的标准,超验的目标则可以证明定律们是否拥被实践的现实意义。
所以:可测的数量与吧可测的概念是逻辑系统的构成,不能分裂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