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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谈谈GDP核算中不常见的几个问题

2025.3.12


GDP核算中常见的问题,一般教科书上都有涉及,例如:环境代价未扣除,社会福利反映不足(如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家务劳动、自给性生产、地下经济未纳入统计,中间产品价值有可能重复计入最终产品,不能反映闲暇的价值和产品质量的好坏(如假冒伪劣的市价统计),等等。本文想谈谈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虽属个人独立思考,如有雷同也纯属正常)。

第一,GDP核算中最终产品(含劳务)的市场价格是否要考虑价格的公允性?如果最终产品的价格是人为垄断或政府管制的或至少有一些最终产品定价存在这个问题,其统计是否反映了“真相”与“民意”?

第二,GDP核算中最终产品是否应该包括那些“无消费效应或非生产性”的产品或劳务?例如,将毒品买卖、军火买卖、暴力劳务买卖、愚民教育劳务计入GDP应该不合理吧?

第三,GDP核算的国际比较上是否要考虑人的需求层次问题?按照人本主义心理学(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人的基本需求(如生存需要、性的需要)应该放置在基础地位,因此,生活必需品与两性关系服务(如婚介)等之市价统计是否在GDP核算上应该给予一个更高权重?例如,根据恩格尔系数(食物支出占总支出之比)的倒数计算,这样恩格尔系数越大的国家、其满足人的人的基本需求的最终产品的市价权重就越小,而恩格尔系数越小的国家其满足人的人的基本需求的最终产品的市价权重就越大;这样做的结果能更好地反映富国和穷国的贫富差距。

第四,GDP核算是否应该统计不合理行为(如寻租行为)之虚假价值?例如,将免费共享的公共资源变成私有或公有的商品并有偿使用(例如景区用围墙电网围起来、然后卖门票赚钱),但并没有增加价值创造、只是人为增设障碍,其门票收入应该计入GDP么---虽然这样的“寻租”行为有可能激励对景区的保护、但也确实造成了垄断下的福利损失(即更少的人花更多的钱享受自然的馈赠)?

第五,计算国民收入时是否应该将自然资源的存量损耗像设备折旧一样从GDP中去掉?现有的做法确实没有普遍的对自然资源存量损耗计价---虽然联合国的SEEA(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正在做这个事情。

总之,GDP核算中的伦理道德性、民主性、公义性、文明性、人类可持续性等重大问题是其不可回避的问题,目前的联合国制定的国民账户体系(SNA)似乎还刻意规避了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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