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政府的转移支付是无偿,
而企业的转移支付则不是。
从交换的角度来看一看。
企业是转移支付包括对非盈利组织的社会慈善捐款和消费者呆帐.企业的转移支付不是和政府的一样都是无偿的吗?!
支出法计GDP时,某笔支付是否计入GDP,要看获得支付的人是否提供了相应的“最终产品”。所以支出法里,企业的转移支付与政府的转移支付都不计入GDP。
收入法计GDP时,要看“最终产品”最初分解成了哪几部分(最终产品的“初始去向”或“初次分配”),即在最终产品初次分配的意义上看谁首先获得了最终产品。政府的转移支付属于最终产品的“再分配”,如果计入,则要在初次分配中减去相应项。当然,这里的“最初”是相对的(取决于具体的规定),但有一点必须明确:“初次分配”(从而各次分配)的各项不能有重复计算。
看完以后明白了好多,因为政府的转移支付来自于税收,而这部分在把公司税前利润和间接税时已经记过了,呵呵...懂了好多,谢谢
从交换的角度来看一看
既然叫“转移支付”,就是无偿的。
我也是一经济学新人,看多恩布什的书第一篇第二章时,觉得各个要素间存在下面关系: 总产出——(消费,投资,政府购买,净出口)
!——要素收入
赤字+税捐——转移支付
!
政府购买
(——代表一个横的箭头,!代表一个竖的箭头。总产出即GDP按用途可分为消费,投资,政府购买,净出口;按收入可分为要素收入和政府收入,即税捐。政府花的钱还包括当年的赤字,政府的钱花在政府购买和专业支付上,转移支付+要素收入=可支配收入。用上面的图理解多恩布什书上的几个重要恒等式是很方便的)
sungmoo 发表于 2005-10-4 16:51 支出法计GDP时,某笔支付是否计入GDP,要看获得支付的人是否提供了相应的“最终产品”。所以支出法里,企业的转移支付与**的转移支付都不计入GDP。收入法计GDP时,要看“最终产品”最初分解成了哪几部分(最终产品的“初始去向”或“初次分配”),即在最终产品初次分配的意义上看谁首先获得了最终产品。**的转移支付属于最终产品的“再分配”,如果计入,则要在初次分配中减去相应项。当然,这里的“最初”是相对的(取决于具体的规定),但有一点必须明确:“初次分配”(从而各次分配)的各项不能有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