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鞅变法谈企业成功变革(三)
――变革者如何写变革方案
三、商鞅如何制定新的法律制度
秦孝公选定商鞅作为他主持变法的全权负责人,任命其为左庶长,负责全面的变法工作,在二十等爵位里面左庶长只能是排在第十位,并不是一个很高的爵位,它只是一个中高级的爵位,但是秦孝公认为商鞅是一个有才干的人,给他的职位不高,但是授予他的权力却是最高的,他可以代表国君来发布法律,执行命令。商鞅在上任以后,先分析了一下秦国的形势,他认为秦国是一个落后的国家,变革的前提就是要有一套适合秦国的法律制度,不能照搬照抄前人的经验,也不能模仿山东六国的变革模式,因为那些都不适合秦国的现状,更不能使秦国霸出天下。那么商鞅是如何制定秦国的法律制度的呢?
(一)研究法家经典;
(二)研究已变革国家的国情,分析其变革方法的优劣长短;
(三)在秦国现有国情的基础上,依据秦孝公霸出天下的战略目标,放眼未来,制定国家制度。
企业的变革者从中得到哪些个经验呢?
(一)研究企业目标、战略,依据企业战略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二)评估企业现有的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增减优化;
(三)企业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参与编写;
(四)方案通过后,正式下发试运行。
欧英明德管理顾问 王 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