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精麻药品使用总结
我院认真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
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我院麻醉药品、
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保证临床合理需求,严防麻醉药品、
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具体总结汇报如下:
1.建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
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
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
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3.医务人员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
一类精神药品。开具麻醉药品和
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限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处方保存三年。
4.具有合法的《印鉴卡》,从定点的具有资质的
乐山市医药
公司购入麻醉药品和
一类精神药品,购买药品付款采取银行转帐方式。麻醉药品和
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和调剂资格的药师符合相关规定。
5.麻醉药品、
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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