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谈怎样缴纳新消费税
解读人: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
5 月 1 日起,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按照规定要求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后新增税目和调整税目的纳税人,应按要求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和纳税申报;对纳税人自产自用的成品油实行台账
管理;明确了外购、委托加工收回和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
已纳税款抵扣凭证和抵扣税款计算方法;保证了应税消费品发生销货退回时新旧
政策的衔接。
具体来说纳税人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纳税人应于 2006 年 4 月 30 日前到所在
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填写《应税消费品生产经营情况登记表》;纳税
人应自 2006 年 5 月 1 日起,按照规定的征期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消费税纳税申
报。
消费税纳税人包括生产销售、委托加工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哪些对象?生产销售、委托加工高尔夫球及球具、高
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
油、燃料油等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要求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消费税纳
税申报。
生产销售、委托加工石脑油、溶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