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工效挂钩?税务如何处理?
问:我单位是在西部于 2003 年投资新建的,工效挂钩是怎么回事,单位办理需
要何手续?
答:工效挂钩办法仍然是计税工资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
办法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其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可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
扣除。企业按批准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额部分,不
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
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两个低于”其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
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贵单位需要办理何种手续,可参照北京市做法
并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文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
挂钩工资扣除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企〔2004〕583 号:实行”工效挂钩”
工资办法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须由市(区、县)国资委或市劳动局、市财政
局审核确定其挂钩方案,包括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实现效益基数、挂钩浮动比
例、以集团形式挂钩其所属企业的挂钩工资分解方案和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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