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适用各类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独
资企业)
一、业务类别
登记
二、业务概述
各类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独资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应到税务机关
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
细则》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即办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设立税务登记申请》表;2、营业执
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5、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不需
提供);6、总机构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7、总
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8、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
件(总机构提供,无分支机构的不需提供);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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