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经管文库(原现金交易版)
172 0
2025-05-18
答疑:房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
220 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
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
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 5%
以内计算扣除。(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
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
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 10%以内计算扣除。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
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
行。(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
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四)土地增
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
...
附件列表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