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众 发表于 2012-7-10 11:01 
首先,我不得不说,价值却是是无法准确计量的,但必须有两个字——准确,不然的话,你所反驳的就不成立。 ...
关于准确和计量,我想这两者是同时成立或同时不成立,不准确就是不可计量。所谓“一定区间”,那是“估量”,不是计量。或者说,估量只是表面的计量,仅满足统计权宜需要,不代表实际真实的数量。
其次,你也搞混了两个性质,即商品(产品)的有用性和商品的价值,所以才有“价值的创造是一个劳动过程”的说法。商品的有用性是商品的内在属性,这才是劳动创造的,而价值是人的主观意识赋予商品的外在属性,是一种主观意识,主观意识就不是劳动者的劳动创造,而是交换者的大脑活动创造。
交换中,交换者是给商品或商品的有用性定价,同时也是界定商品或商品有用性的价值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讲,价格与价值是同时产生的,不存在谁是谁的基础。交换者认为某商品没有价值,不等于说商品没有有用性,因为商品的有用性是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与外在的谁认为有没有价值无关。换句话说,商品造出来后说它没有价值可以,但不等于说它没有有用性。价值是你赋予的,有用性是它固有的。
交换双方的价格基础有两种,一是(生产商)根据产品有用性大小,即耗费劳动时间的劳动量多少来定价。二是买方根据其需求度的大小和该商品市场稀缺度的大小来定价。
第一种情况是劳动价值论的观点,第二种情况是边际效用论的观点。本人认为后者才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