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在面试我的时候有没有跟我谈论过试用期内的工资问题,我记不太清楚了。
即便是谈过,它也是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2012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的.
有多少企业在这样的隐形外套下变相的剥夺劳动者的利益?难以估计!以我所处的LT公司为例,从我入职到目前(3月有余),共有7人离职,这七人和我一样,刚入职的前三个月实际底薪都要比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少240元.
240*3*7=5040元.

假设A企业的入职率为每3月7人,一年就有28人,总共可以节约20160元人民币.
再设A企业生产线的人员标配为30人,30*240=7200. 7200+20160=27360元人民币.
A企业通过新员工试用期,试用工资低于国家最低标准工资的隐形外套,每年可以为自己节省27360元人民币.
按照鄙人所在省份的人均GDP收入计算,相当于一名普通工人的年收入的95%.
像这样披着隐形外套核算新员工工资的企业不在少数,就S省而言,至少有60%以上的企业有这种行为,或变相的这种行为,假设S省有2万个企业,就有1.2万企业披着隐形外套,1.2*27360=32832万.
每年S省的企业可以通过隐形外套节省32832万元,而S省的工薪族们却要负担这部分支出.
假设这笔钱是S省的工薪族们上缴的税收,至少还能给城市环境,医疗保险或教育体系多一些预算,但是这笔钱完全囊进了资本家的腰包里,对于社会而言毫无意义,一年27360元的结余并不能给A企业的发展带来多大的效益,有时这笔数目仅仅只够A企业的老总们洗一次桑拿.
尽管国家每年都在更新最低工资标准,即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何让国家政策高效的运作起来则是一件亟待解决的大事.
现在的律师唯金钱是命,他们大多都不在乎这样的案子(对于律师而言打这样的官司赚的太少),而普通民众又不愿意为了几百块钱担负高昂的诉讼费用.
以前上法学课,老师就讲,“打一场官司,首先要考虑的是除去成本以后能从这场官司里获得怎样的收益,而后才是去研究如何打赢这场官司.”
在这样的一个例子里,虽然个体的损失并不大,三个月下来不足一千块,但如果整合社会务工群体我们就会发现这个数据异常的惊人,而其间却并没有任何一个个体或团体愿意出来为此事说理!
当面临这样的情况的时候,我们唯有依靠德行教育的培养,使其培养出一群愿意为正义而抛头颅洒热血的有志之士,为集体的利益而战斗.为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文明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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