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面包变坏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支付了更多的工资,但并没有得到增加的收入,因此,企业利润的减少量等于工资的增加量.由于没有人买面包,经济中的总支出并没有改变.总收入也没有改变,因为尽管作为工资分配得多了,但作为利润分配得少了.由于这种交易既不影响支出也不影响收入,所以没有改变GDP.
其次,面包被作为存货用于以后销售.仍然分为"作为存货之时"与"在以后销售出去之时"两种情况.第一种,作为存货时,应计入GDP.从收入角度看,支付的工资增加了工人的收入,而企业的利润并没有因为支付了这种工资而减少(因为面包作为企业自己购买的存货,是可以在日后实现的利润),因而收入增加;从支出角度看,对存货的支出增加了总支出,因而经济中的GDP增加了.第二种,当企业以后从存货中把面包出售时,不计入GDP.因为面包消费者有支出,但企业的存货减少,因而有负支出.二者抵消,支出没有增加.这类似于二手货的销售.在作为存货之时已计入GDP,不能重复再计一次.
一般规则是,当一个企业增加其产品的存货时,这种存货投资作为企业所有者的支出来计算.这样,存货的生产就和最终产品的生产一样增加了GDP.然而出售存货是正支出-购买,与负支出---存货负投资的结合,并不影响GDP.这种处理存货的方式确保GDP反映了经济中产品与服务的现期生产.
这是曼昆宏观经济学里的一个例子,这里我只是把里面的分析引用过来.我自己的理解是,
坏了的面包无法满足需求.GDP衡量经济社会满足人们物质生产与服务方面需求的能力,虽然它着重"当期生产",但坏掉的面包如何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
坏了的面包无法实现市场价格.不可忽略GDP是用市场价值来衡量的,坏了的面包不能进入流通领域(理论上,不排除黑心店主啦),从而也就无法获得市场价值
为什么没有坏掉的面包作为存货却可以计入GDP呢,我认为它具备实现市场价值(即卖出去,取得收入)或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潜在能力,因而在作为存货的当期被计入GDP。
因而总结起来,经济社会在当期生产的最终产品,可以计入GDP的只有两种:销售出去的;作为存货的。坏了的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