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
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
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
工程施工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
JGJ 59-
2011
)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须将合同工程造价款的
1%~2%
作为专项资金,
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
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
设备费用)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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