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xt 发表于 2012-8-8 17:52 
马克思关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与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二者之间的关系成反比。这一观点的“核心”是马 ...
马克思阐述的“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成反比”是针对同一商品(完全同质,无差异)来说的,这是马克思“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原理的必然结论。只有针对同一商品,这一商品市场上才能形成统一的价格。否则,都应该看做不同的商品,每一种商品都有一个唯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其对应。
看到这一点,马克思“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成反比”是完全成立的,因为你找不出来对于同一种完全同质的商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反而会带来单位商品价值量的提高。单位商品价值量下降本身就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经济学的具体理论当然有其适用的假定前提,随着现实背景的变化,原来的假定前提不一定正确,但这并不能否定马克思基本原理,而是更加印证了马克思基本原理的正确性。当然也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提供时代素材。
至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可能使得工人实际工资提高,不是我的解释,而是马克思的原意,(这不过就像我指出的,这一点与马克思所阐述的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成反比理论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是你提到这一点我就顺便提及)。这里随便摘一句,供网友们参考:
“相对剩余价值的存在和增长根本不要求工人的生活状况保持不变,也就是说,根本不要求他的平均工资总是只给他提供同一的、量和质既定的生活资料。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尽管相对剩余价值在劳动能力的价值或工资(平均工资)的价值不相应降低的情况下,既不可能产生,也不可能增长。相对剩余价值甚至可以不断增长,因而劳动能力的价值,也就是平均工资的价值可以不断下降,但生活资料范围、从而工人的生活享受仍然可以不断扩大。这就是说,决定这一范围的是工人所能占有的使用价值(商品)的质和量,而不是它们的交换价值。”(《马恩全集》47卷,278-279)
关于国际价值形成的原理与一国内市场价值形成的原理是完全一致的,这一点,只需参考本科生的《政经》教材就可以知道。原来的一国市场现在扩展到国际市场而已,价值形成机理完全是相同的。
再次申明:马克思经济学的具体理论与任何经济学理论一样都具有一定的假定前提,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具体理论得出的结论才是完全正确的,假定前提变了,具体结论当然会发生变化,对此应该丰富和发展。但不能因此而抛弃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更何况,马克思经济学基本理论在当今社会仍然有巨大的解释力,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观察时期的延长,马克思理论更显示出其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