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工操作章程
1、井下所有信号必须通过井口信号站中转,由井口信号工转发至绞车房和各稳车。
2、井口信号以红光显示,井口及提升机构信号必须为声光显示。井口至吊盘、转水站、绞车房还应分别设电话,以便作复杂联系。通讯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畅通。
3、双提升必须设置两套信号操作系统,互不干扰,并由两个信号工单独进行操作
,以免混淆。
4、信号语言系统应清楚明了,不易混淆,显呈规律性,便于记忆。信号工及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信号战火为、信号标志愿军必须统一,须发前应反复对,不得有误。
5、信号工应当由
责任心强,有经验,业务熟悉老练,反应快的同志担任。上岗之前
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操作。
6、信号工工作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工作时坚守岗位,精力集中,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职,带情绪上班或严重睡眠不足。
7、进班后,应该先
检查信号装置有无故障,配合机修检查滑架及吊桶钩头连接装置,发现总是及时汇报,处理好后,才能操作。班中信号出总是不得自行
修理或带故障操作,必须与信号接收点联系好,通知电工处理,出现其他问题也应当及时进行汇报
处理。8、井口信号室设有大抓紧急断电开关,信号工班前应检查其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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