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了解到这样一个实例:某学校经济学院拟采取如下录取标准
准备录取100人,复试人数为120。不分专业划分统一的分数线通知120人复试,这样将有20人被淘汰。问题是,今年考生在各专业中分布不均,结构问题就会很突出。举例来说,复试人数,政治经济学30人,西方经济学70人,其他专业20人。目前上述三个专业的指导教师均为30人。
学院准备按20/120的比例把淘汰的人数分配给各专业,统一录取后再考虑到各专业的实际情况调剂,但这一方案受到了一些专业教师的反对。理由是,这样的制度安排不公平,客观上也会导致明年有更多的人报考西方经济学,不如按老师平均,不够的专业就不要淘汰了。
请问各位,学院这样的制度安排公平吗?老师的建议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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