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设备检测、修理
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本企业内严禁烟火。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2、因设备检测、修理
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
获得经批准后
,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过批准
,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4、液化气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
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
火花的用火作业。
5、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前,应当依据
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
向安全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
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
6、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过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
7、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
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章程
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
及时掌握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发生事故;
8、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
撤离。用火安全情。
二、设备检测、修理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进一步规范检测、修理
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检测、修理
顺利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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