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交通理念中很少关注道路的权利和义务之区分;开车的人与不开车的群体往往在该行使道路权的时候恰恰放弃了道路权,而在该行使义务的地方又恰恰不履行义务。比如,行人过马路时,绝对应该以人为本,可是我们的司机竟然冲行人按喇叭;反过来,当机动车处于绿灯放行时,而不少行人却违规横穿马路。这种权利与义务的极度模糊才会导致中国交通险象环生。就这一方面来说,美国等西方国家因为汽车文化已经相对较为成熟而表现出更高的交通素养。中国目前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汽车文化发展过程中所难以避免的混乱阶段,当然,我们应当尽可能借鉴西方先进理念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少一些不必要的道路伤害。建议刚从国外回来的朋友花一点时间适应国内现状,切不可以西方发达国家的交通文明来判断国内目前尚不健全的交通水平。过马路要以是否有车为准,而不是以红绿灯为准。当然,这么说我本人也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