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的使用安全措施
1、爆破器材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2、库管员、放炮员必须要严格执行
火工产品的领取、运送、使用、回收、核销制度。
3、放炮员每班所剩炸药、雷管必须及时退库,严禁私拿、私藏、遗弃。
4、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之后
,持证上岗。
5、放炮员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章程
有关放炮的有关规定
,并认真严格执行
。6、按照相关规定
做好炸药和电雷管的安全运送。
①、不得在交接班人员密集时运送,严禁将炸药和电雷管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②、电雷管炸药应分别装在雷管箱和炸药兜内,严禁放在衣袋内。
③、电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应当由
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其他人
员直接送到工祚地点,不得中途逗留。
1、装配引药时应做到:
①、选择在顶板和支架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进行。
②、抽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管脚线顺好,用大拇指和食指按住电管前端
脚线单个抽出后,把脚线扭结成短路,防止电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绝缘层。
③、先用竹、木
棍在药卷顶部扎眼,将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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