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煤仓堵仓安全措施
由于新煤仓前期存煤中含有部分杂物和少量水,时间过长导致煤仓底部堆死,空气炮已不能解决此问题,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用放震动炮处理仓底的堆煤。为了进一步保证
在处理堵仓过程当中
的安全,制订本措施。
1、施工之前
,必须与调度室取得联系,通知煤仓上口皮带机尾的人员快速撤离
躲避,防止因放炮而误伤人。
2、施工时,人员必须站在给煤机旁靠帮位置,严禁站在给煤机出口的下方,防止仓内流体煤矸伤人。
3、放震动炮处理时,必须严格控制装药量,每次爆破只准使用
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
450g
。4、施工时人员严禁站在给煤机口的下方向煤仓观察,严禁进入煤仓进行观察,须观察时,应选择无窜矸危险的安全地点进行,严格防范
窜出的煤矸伤人。
5、放炮时,必须在所有通向放炮地点的通路上放置警戒(清渣斜巷底部出口、煤仓上口、主斜井行人联巷口),施工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放炮地点。
6、放炮必须坚持
“一炮三检
”,在放炮前,瓦检员必须检查煤仓口瓦斯,瓦斯浓度
≤0.5
%,方可允许爆破。放炮必须采用放小炮逐一进行
,严禁放大炮,出现一炮崩的现象。爆破前后必须洒水。
7、施工过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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