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楼上说的!
首先是考虑征遗产税的目的。目的是为了所谓缓解贫富差距,中国目前的贫富差距估计已经也比较严重了(具体数据不详),所以从这一点讲开征比较可行。
然而,这有一个前提,看看目前开征遗产税的那些国家的名字就知道,基本都是发达国家,而且社会福利体系比价健全,这样开征遗产税才能达到缩小贫富差距,不然导致的结果是不管穷富都一起穷反而肥了国家,这是与民争利!
其次,是操作层面。1)我国目前个人财产统计存在很大漏洞,但好像由于开征个税的需要这方面也在积极补救;2)利益集团的阻扰。这一点用在任何改革上都试用!因为贫富差距中富的一方基本都是利益集团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