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销售及内勤管理
一、日常销售管理办法
1.认购相关管理规定如下
(1)收取小定的金额不得低于
1000
元,且客户必须在
24小时内补齐,否则按挞定处理,特殊情况由客户提出书面申请,经营销部经理同意后执行。
(2)凡小定已做挞定的客户需恢复认购的,由客户提出书面申请报营销部经理同意,成交价格按最新的销售文件执行。
(3)凡大定已做挞定的客户需恢复认购的,由客户提出书面申请后经营销部经理报董事长审批,成交价格按最新的销售文件执行。
(4)客户提出退回已交购房定金或楼款的书面申请,经营销部报财务部审核后按审批权限审批:已签署《楼宇认购书》但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已交楼款(首期房款或一次性收齐房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退款申请书》必须由地区公司董事长签署意见后,报集团主管副总裁审批。
2.换房相关管理规定如下
(1)已签认购书、但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提出换房的,须由客户提出书面申请,经营销部经理同意后方予以换房:原认购书约定签约日期前换房的,成交价格按原认购书签定之日所执行销售文件的规
定优惠执行;原认购书约定签约日期后换房的,成交价格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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