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9-11 10:43 
费用计量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采用物理量的方式,另一种是采用货币量的方式。第一种计量方式适用于具体 ...
我反复地看了三遍,很不错!
这才是学术所秉承严谨的态度,字里行间凸显着说服力和解释力。
我想,马克思经济学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拥护者,倘若以此态度和方式,站在实践基础上或以实例实证来说话,而不以“标签”或“书架”来说话,学术讨论就能达到相互交流和相互商榷的目标。中国经济学需要创新的理论,中国经济学更需要理论的创新。没有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理论创新,就不可能形成创新的理论。
另:我个人以为,这里的“价值”似乎是指交换价值。
马克思认为,一切商品皆是劳动产品。劳动产品有价值,但由于劳动产品的生产并不源于人们的交换目的,所以劳动产品尽管有价值,却不具有交换价值。劳动产品具有交换价值,致使劳动产品具有“商品形式”(注:不是商品实质。商品实质就是劳动产品。)。商品的交换价值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如产权关系、契约关系、权利关系(人权关系)、社会关系、分工协作关系,等等。马克思说,价值必然通过交换价值表现出来。也就是说,我们通过“关系形态”所能观察到的“价值”,实际上都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即交换价值。当我们对现实的交换价值的各种各样的形式,了解的越全面越深入,越具体越细微,我们对交换价值背后的价值,也就理解得越深刻越正确。
附注:
马克思说:“人人都同样知道,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详见:《马克思致路德维希·库格曼》——《马恩全集》第32卷。
既然“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 那么,我们应怎样确定“与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呢?或则说,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准确地把握“满足社会需求的各种生产要素之间的配置比例”呢?——这不正是恰恰反映了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范畴”所具有的深层次内涵吗?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已无法根据马克思书本中的思想和观点,照搬和套用于今天的社会实际。形势迫切要求我们以更高的目标、更博大的襟怀、更宽容的态度去审视人类现存的一切理论成果和社会实践总结,走出一条属于中国人自己的经济学理论的发展道路。
如马克思所说,走好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吧。区别二者的关键是,你“走着”非“固步自封”;“痛但快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