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閒農場內依本要點申請變更編定之土地,如有涉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者,應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變6) 擬申請變更編定之土地不得位於森林區、特定水土保持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及自然保存區。擬申請變更編定之土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農牧用地。申請變更編定之用地位置、設施項目等,應依據已籌設同意之休閒農場經營計畫書內容審查。
-縣(市)政府為審查前項興辦事業計畫,得由農業單位邀集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縣(市)政府依第一項規定審查時,得將非城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規定之審查表及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定之審查表,併同第一項之審查表送請相關單位審查。 變更4
-申請變更編定之土地如位於興辦事業計畫應查詢項目表(附件一之附表二)之地區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申請變更編定土地應臨接道路,或以私設通路連接道路,其道路之寬度應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及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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