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
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十一、投诉受理制度
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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