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合规了吗:为何药企过期药品就爱做进项税额转出?
案例 1:交大昂立:将逾期保健药品进行销毁发生的 348 万损失以专项申报方式申报税前
扣除
交大昂立(600530.SH)2017 年 4 月 22 日发布公告(《交大昂立:存货损失税前扣除
鉴证报告》)称,因依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对部分逾期、变质的保健食品进行销毁而发
生存货损失,故申报存货损失税前扣除 348.3 万元,其中,存货成本 297.7 万元、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50.6 万元。
注: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
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资料来源:《交大昂立: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20170422》
案例 2:中新药业:2007 年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拟报废的药品全部做进项税额转出
处理
中新药业(600329.SH)曾在 2007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2007-04-30:中新药业关于
2006 年度报告补充披露公告》中提到:“2006 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688 万元的主要原因
如下:1、2007 年准备对已计提准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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