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见近日本版对需求向下倾斜规律的关注,兴趣所致,草率而成此文,希有志于此问题的同道批评指正。
需求向下倾斜规律为什么会遭到质疑
谢永侠
我们首先给出权威的需求向下倾斜规律定义,以免由于个人的不同理解而导致讨论不能够保持逻辑同一性。萨缪尔森在《经济学》第十二版中以醒目的黑体字写道:“需求向下倾斜规律是指:当一物品的价格上升时(同时其它条件不变),它的需求量减少。换句话说,如果生产者决定今天向市场投入比昨天更多的物品数量,那么——其它条件不变相等——这更多的数量只有以比昨天偏低的价格被出售掉。”张五常在《经济解释》中则谓:“需求定律是说任何物品的价格下降,其需求量必定上升。古往今来,何时何地,不能有例外。”既为规律或定律,那么就是对现实的归纳,不需要求证的。这是经瓦尔拉、马歇尔、萨缪尔森、弗里德曼等经济学大师明确指出和经常应用的,但张五常的重提,却导致了国内经济学家的强烈质疑:吉芬商品需求很少受价格升降的影响,股票的追涨杀跌,炫耀物品越贵越买等等,结果导致需求向下倾斜规律的定律地位摇摇欲坠。坚持者为其寻找的种种辩护理由和重新限定的条件始终不尽人意。那么,需求定律为什么会遭到如此的质疑呢?我认为需求向下倾斜规律存在着以下几个致命的缺点:
一:忽视了静态与动态的不同
有人说,股票的追涨杀跌否定了需求曲线向下倾斜规律。接着拥护者就反驳:“当股票的价格上升时,股票的品质和盈利能力便在股民心目中发生了改变,变成另外一只有所不同的股票了。”但“事实上,当我在当天的报纸上看到取暖的柴油的价格上涨时,我可能匆忙去多买一些。” P674此时的柴油不会是变质引起的罢?更常见的是,春节前当我们听说鸡蛋的价格上涨时总是马上去买,否则价格的继续上涨导致我们会多支出一些货币。那么,这一些是否可以认为是对需求向下倾斜提出的严重挑战呢?其实,需求对价格的反应存在着动态与静态的不同:
(一),需要明确的几个概念:价格、价格变化及价格变化倾向
价格本身就是一个静态量的描述,说价格就必定有一个具体的量,或高或低。而价格变化则与其截然不同,价格变化就是指价格的上升或下降,价格变化是价格的动态描述。价格高低无法说明其要上升,也无法说明其要下降。同样,价格上升并不能说明其价格就高或高于均衡价格,价格下降也不能说明其价格就低或低于均衡价格;恰恰相反,价格上升往往说明其价格较低或低于均衡价格,而价格下降往往说明价格较高或高于均衡价格。而在价格未上升或未下降之前或下降、上升之时暗含着一种动态趋势——将要上升或将要下降,我们把这种价格变化的动态趋势称之为价格变化倾向。价格是指现实的量,价格变化是指现实的变量,而价格变化倾向则是指将要发生的变化趋势,我们不能混淆这三个概念。
(二),价格高低对人们经济行为的影响
价格高低是个静态的概念,如果需求一定,一定的货币数量在价格较高时所能够交换到的商品数量就少,反之则能够交换较多的商品。需求向下倾斜规律就是对需求的静态考察,由其绘制时所根据的需求表即可知道,需求表所表示的是一个一个的静态点,需求曲线只不过是点的连线而已,表示的不是需求的变化状态。
(三),价格变动对人们经济行为的影响
1,价格变动影响下的商品、货币的价值
价格作为商品与货币的交换关系,实际上承担着一种价值分配的作用,它能够改变单位商品或货币的相对价值。我们设均衡价格为P,当价格高于均衡价格P1后,商品的价格即为P+P1。根据MV=PQ,此时,如果我们做静态的考察假设V=1,则会有M=PQ。如果价格为P,则会有M=PQ,如果价格高于均衡价格P1,则存在M1=(P+P1)Q,展开此式可得:
M1=(P+P1)Q=PQ+P1Q=M+P1Q
此时会出现在价格为P时有PQ的货币量即可换得的商品量Q,而在价格为P+P1时必须多支付P1Q的货币量方可兑换同等Q量的商品,此时会有M量的货币比价格P时损失了M=1-PQ/(PQ+P1Q)=1-P/(P+P1)倍,等于单位货币贬值了P1/(P+P1);同时,随着货币的贬值,商品则相对增值,原来单位商品的名义价值量P现在成了P+P1。如果价格下降P1则相反。商品的名义价值量损失P1,而货币则相对增值P1/(P+P1)倍。
上述过程也可以用动态方式解释:如果价格上涨,伴随的是货币贬值,商品相对增值;而当价格下跌时,则有货币升值,商品价值则相对降低。
2,价格变化及价格变化倾向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经济人的行为总是以追求价值最大化为标准的,价格的变化对经济人的影响和人们的预期有直接关系。如果人们认为价格的变化倾向是持续上升或将要持续上升,持有货币在将来换取的商品价值大大降低,而拥有商品在将来可以换取更多的货币。这样不管是消费者、企业家或投机商,谁也不会因货币将趋于贬值而加大储蓄,谁也不会因商品价格将要上涨而减少购买。而是相反,他们竞相抛出货币,以换取具有增值的商品,同样,商品的价格持续降低或将要持续降低,人们则竞相抛出商品或延迟消费。显然,需求向下倾斜规律在此是行不通的。
(四),传统经济学家很多地方并未把它们区分开来,比如,萨氏在其《经济学》第十二版中有一段名言:“它上升,以便抑制更多的消费和扩大生产;它下降,以便刺激消费,减少生产和供给过多的存货。”[1]此处的上升是指价格较高,而下降则是指价格较低。如:通货膨胀之时价格奔腾上升,消费不但不受抑制反而受到刺激,其价格下降却是抑制需求的结果。萧条时价格虽持续下降,而消费却始终热不起来,复苏时价格上涨则是消费相对旺盛的结果。
吉芬商品是质疑者的又一大根据,而反对者不是从方法论角度认为吉芬商品不能存在,否则就会导致经济学的一系列理论无法成立;或者认为吉芬商品是一种特殊现象,不具有一般性。但我认为:规律是现实世界的本质,不是人任其所能创造的,是对现实的抽象,如果我们抽象的规律不能够解释现实,那么它就不是一般规律。再者,我们的经济学理论是对经济现实规律的把握,而不是为了经济理论而放弃或否定现实的存在。我们暂且不说许多已经存在的严格的逻辑推论已经说明需求规律的不科学性,但就需求规律为什么不能够解释吉芬现象做一个简要的说明:
要研究为什么会出现吉芬现象,我们最好首先明确需求与价格的关系究竟是什么样的。如何研究需求与价格的关系,我们还是按照传统思路来进行吧。萨缪尔森有过明确的说明:“本章的目的是用简化的术语说明供给和需求如何在一种物品的竞争市场发生作用。我们将顺次论述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运用这些理想化了的工具,我们最后将说明,市场价格如何在这两条曲线的相交处被决定P102”。因此,我们研究需求与价格的关系放在与供给相对应的平台上一块分析。
那么,我们看萨氏是如何描述价格与供需的关系的。如图1所示:横轴Q表示供给或需求量,纵轴表示价格,曲线DD是需求曲线,SS是供给曲线。萨氏说:“在较高的价格,横线表示供给超过需求的剩余量。向下的箭头说明,由于供过于求,价格将要变动的方向。在3美元(C点)的均衡价格以下,横线表示不足,现在是需求量超过了供给量。因此,供不应求的压力使箭头指向上方……只有在C点,才会存在力量的均等以及可以维持的静止价格。”(第112页)对于此图的描述如果我们仔细审查就可以发现两个基本的错误:第一,供过于求(图1中的剩余部分),价格必定低于均衡价格,何来价格较高?供不应求(图1中的不足部分),价格一般高于均衡价格,何有价格较低?第二,供需失衡,价格变动的方向应该是远离均衡,而该图则是趋向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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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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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萨氏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明显的错误呢?关键就在于他们并没有明确价格与供需的关系。价格与供需是互为因果的,供需决定价格,但同时又被价格所影响,但价格与供需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循环反复。由于价格对供需的影响只是改变单位供需的相对或绝对价值,并通过其价值的变化影响人们的供需动机,但并不是直接影响供需数量。用价格决定供需的曲线,反过来描述供需对价格影响的曲线,而不是用原本多因素影响下的供需变动来研究供需是如何决定价格的,显然存在着一个明显的逻辑错误。
供需对价格的影响则是决定性的,任何一项影响价格的因素首先必须影响供需,无论政策、收入、科技、天灾、通货膨胀。我们据此可以推出任何状态下的供需与价格的关系图(见图2),其应用更具有现实性与合理性。它说明,供大于求,则价格下降,趋于较低;而供不应求,则价格上涨,趋于较高,供需失衡总是导致价格远离均衡。分而述之,当供给不变,需求增加,则价格上升,需求减少则价格下降;同样,当需求不变,供给增加,则价格下降,供给减少则价格上升。其实,西方经济学中不乏此论,如萨氏在其《经济学》附录18中所述:“第一个命题……需求增加——供给不变——将使价格上升。第二个命题……当需求不变时,供给的增加几乎肯定要降低价格……”(同上,第658页)。然而其在应用中对该供需表与供需曲线情有独钟,这大概是先入为主的缘故吧?
可见,传统需求曲线只不过是描述了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当一物品的价格上升,它所换取的物品数量减少;当一物品的价格降低后,它所得到的物品数量增加。这无异于同义反复。
(二),忽略了需要的决定因素
研究人的需求只看价格,其实已经掉进了自造的理论陷阱中。现实中的需求什么时候只决定于价格,其更多的决定于人们的需要。当需要作为人们的基本需要时,其需求欲望比较强烈。如马斯洛所言:“这些更为基本的需要不可思议地‘顽固’,难以对付。它们反对所有的奉承、取代、贿赂和削弱,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没有钱的人抢、偷也要消费,收入低的人借贷也要消费。吉芬商品就是能够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饮食需要的最低级食品,所以它表现出极端的“顽固”性,满足的欲望比较强烈,不管其价格多么地增长,但其总比其它一些高档商品还是相对便宜,因此,他们手中的货币越是少,他们就越要消费这些低档商品,再加上价格的增长可以减少未来消费,所以,人们总是在价格上涨时多买一些,以免价格的继续上涨导致将来消费大量减少。因此,价格的上涨并不能够减少其对吉芬物品的消费,相反,价格上涨反而导致人们的抢购,价格因素在吉芬商品中的影响是多么的乏力,这就是吉芬物品为什么与价格的没有线性关系的问题。不仅吉芬商品如此,炫耀性物品的消费同样也是由于需要的决定而不是价格的决定所引起的,在需要的时候,价格永远处于从属地位。
其实,传统需求曲线的错误与其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不无关系。需求概念的不确定,其实已被许多经济学家所认可,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一再告诫人们:“在需求理论上一个基本的区分是,区分在需求表意义上的需求和在需求量意义上的需求。混淆这两种意义的需求是有害的。(弗里德曼)“不要把‘需求的增加’(即整个需求曲线向外移动)和‘需求量的增加’(即由于价格变动而引起的沿着没有改变的需求曲线的变动)混淆在一起……”(同上,第653页)可他们一直没有说清楚为什么不能够在同一概念上应用。其实,需求概念的多重意义不止以上两个:
(一):需要:
在对需求的研究上,人们最多的是指人的主观需要,对水的需求,对爱情的需求等等。“人类需求问题显然同人的价值观和人类动机相关联。”马斯洛的人类需求即是指此,但经济学范畴毕竟不等同于哲学和社会学,我们在经济学语境中分析一下需求的本义。
萨氏在说明需求表与需求曲线时说:“当水很贵时,我仅需要喝的水,当他的价格下降时,就买一些洗东西的水;价格进一步下降,我还有其它用途……。”(同上,第105页)其实,这里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如果水贵,你就不需要洗东西的水了,你同样也希望能够拥有更多的水来洗东西。作为人的需要,一般情况下是稳定的,有没有需要是一回事,需要能够满足不能够满足则是另一回事,但我们不能够说能够满足的需要就是需要,而不能够满足的需要就不是需要。因此,人的主观需要不随价格的升降、高低而表现出线性的变化,因此,经济学上需求表与需求曲线所描述的需求不可能是主观上的需要。
(二):消费:
如果我们仔细品味一下萨氏的上述说明,我们从中可以看出,萨氏的需求其实就是消费,如果水很贵,我就仅仅用于饮用消费,如果价格下降,我就可以多消费一些。有相当部分人把需求界定为人的一种行为,“消费者需求行为是否是由于偏好关系或效用函数的极大化而产生的”,“企业家发现和创造需求的市场活动能够引导和改变消费者需求行为与消费模式”等等,这种需求行为应该界定为消费行为。如果从需求表和需求曲线来分析,则再合适不过了,人们手中的货币一定,如果商品的价格较高,那么他只能有较少的消费,因为手中的货币受限制;但如果商品的价格偏低,那么他就能多消费一些,当手中的货币量和其它条件不变时,物品的消费量和价格绝对的呈负相关。
(三):货币
在这个前提下,萨氏对需求有两种矛盾的描述:“总需求,是指在价格、收入和其它条件既定的情况下,消费者、厂商和政府将要支出的数量。P149”,“总需求表示消费者、企业和政府将要购买的物品和劳务数量。P202”很显然,前面的需求是支出的货币数量,而后面的则是物品和劳务数量。其实进入市场并以与供给相交换的需求具有特指的内涵,必须是能够与供给相交换并且进入市场的货币,作为商品,其直接就可以满足需要,无需交换,也无法交换(物物交换已不是现实的交换形式),因此,与供给相交换的需求必须是以货币形式存在,谁拥有货币谁就拥有选择权,拥有购买力,拥有需求,无论是收入还是借贷。“总需求是指有货币支付能力的需求,因而货币供应量过程直接决定着总需求的状况。”“在宏观经济上,总需求只能是货币量概念”。
首先,需要是人自身所具有的,有个人偏好,同时也受修养、风俗、时尚所影响,有追求满足的倾向性;而需求则是进入市场交换且能够构成支付的货币,是一种身外之物,只有多少,无所谓满足不满足;消费是利用需求满足需要的一种具体行为,有利用有限需求购买多少,购买何种商品的选择性。其次,需要是具体的,一种需要不能代替另一种需要,如饮食需要不以代替温暖需要,精神需要不能代替物质需要;需求则具有一般性,没有此商品或彼商品的具体需求,只要有货币,它就可以满足任何需要;消费则是需求满足需要的中介。需要是消费的动机,需求是消费的条件,没有需要就无需消费,而没有需求则无法消费,需求决定着人们的消费方式和水准,是满足需要的能力。可见,合成需求说的是消费,需要和货币均是消费的充分必要条件而已,但他们三者并不是同一的,谁也不能包括谁和代替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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